关于陇南市、甘南州2008年普通高考延考后有关考务事宜的紧急通知
甘招办发[2008]40号
陇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招生办公室: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陇南市、甘南州2008年普通高考的通告》决定:“受‘5.12’四川省汶川县特大地震波及破坏,陇南、甘南两市州灾情严重,直接影响到我省2008年普通高考。为确保考生安全,维护考生利益,甘肃省人民政府经慎重研究并经教育部同意,决定陇南市、甘南州的17个县市区延期举行2008年普通高考,具体考试时间将视救灾情况另行确定。”现将延考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延期后的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如果离开当地,一定要给学校和当地招办留下可联系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并且考生要密切关注开考的具体时间。
2、考生原报名、体检等信息有效。
3、考生准考证重新发放。
4、两地考生与非延考区考生同时按期参加军队、公安、武警、司法院校体检和面试(均在2008年6月中旬以后)。具体时间详见有关文件。
以上事宜请两地招办尽快通知考生。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