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甘招委发[2008]42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甘肃矿区、长庆局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处)、公安局(处)、民委、监察局,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民委、监察局:
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将在元月初启动。为了全面部署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尽早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加大综合整治考试环境的力度,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评卷工作顺利实施,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召开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会场安排
会议时间:2008年11月28日下午3:00至5:00,如会议时间与全国会议冲突,以省招办电话通知的会议时间为准;
主会场设在兰州市电信局(广场西口);
13个市(州)及70个县(市、区)分别设立分会场。其中:东风场区有关人员在酒泉市分会场参加会议;长庆局有关人员在庆阳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甘肃矿区有关人员在嘉峪关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会议议程
1、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负责人讲话;
2、郝远副省长讲话。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
1、省招委会领导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负责同志,省招办有关人员。
2、在兰本科院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处长(共2人),在兰专科(高职)院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1人)。
3、兰州市招委会主任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委、市监察局的负责同志,兰州市招办负责同志和考务管理人员。兰州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招委会主任和教育局、公安局、民委、监察局的负责同志及招办主任(红古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分别设立分会场)。
4、兰内新闻单位的有关记者。
(二)各市(州)分会场
1、各市(州)招委会主任和教育局、公安局、民委、监察局的领导,招办负责同志和考务干部。市(州)所在地的区(县)招委会、教育局、公安局、民委、监察局的领导和高级中学校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
2、各市(州)辖区内省属普通高校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长。
(三)各县(市、区)分会场
1、各县(市、区)招委会主任和教育局、公安局、民委、监察局的负责同志以及县招办主任、考务干部。
2、各高级中学校长。
3、各派出所所长。
四、会议组织工作
1、主会场会务安排和新闻记者的邀请由省招办负责。兰州市招办通知市属单位与会人员,并通知红古区、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分别设立分会场。并将人员名单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招办秘书科。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在会后由招委会牵头专门安排召开会议,教育局、公安局、民委、监察局的负责同志以及县招办主任、考务干部、各高级中学校长、各派出所所长参加,传达落实这次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兰内高等院校请将参会的校领导名单于11月25日前报送省招办秘书科。
3、其它各市(州)招办负责落实本市(州)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市、县与会人数和主要领导的名单报送省招办秘书科。
4、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落实本县(市、区)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联 系 人:彭建华、李晓冬、陈琦
传 真:0931—8440636
联系电话:8440625转2605
13919803699,13919153761
附件:电视电话会议会场安排表
二OO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高校招生 电视电话会议 通知
抄送:省内各新闻单位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3日印发
附件:
电视电话会议会场安排表(84个会场)
1、省级主会场1个(兰州市电信局)
2、市级分会场13个:
定西市 平凉市 陇南市 天水市 临夏州
甘南州 武威市 张掖市 白银市 金昌市
嘉峪关市(含甘肃矿区) 酒泉市(含东风场区) 庆阳市(含长庆局)
3、县(市、区)分会场70个:
兰州市:红古区 永登县 皋兰县 榆中县
定西市:漳 县 岷 县 通渭县 陇西县 渭源县 临洮县
平凉市:泾川县 灵台县 崇信县 华亭县 庄浪县 静宁县
陇南市:宕昌县 成 县 徽 县 康 县 文 县 两当县
西和县 礼 县
天水市:麦积区 秦安县 甘谷县 张家川县 武山县 清水县
临夏州:临夏县 康乐县 永靖县 广河县 和政县 东乡县
积石山县
甘南州:临潭县 卓尼县 舟曲县 迭部县 玛曲县 碌曲县
夏河县
武威市:民勤县 古浪县 天祝县
张掖市:民乐县 临泽县 高台县 山丹县 肃南县
白银市:平川区 会宁县 靖远县 景泰县
金昌市:永昌县
酒泉市:玉门市 敦煌市 金塔县 肃北县 安西县 阿克塞县
庆阳市:正宁县 环 县 宁 县 华池县 镇原县 合水县
庆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