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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批复

甘招委发[2008]7号

省内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你们《关于2008年专升本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告》收悉。经审议,同意各校确定的分数线,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向所属院(系)和考生公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切实做好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专升本录取的新生,必须学完专科(高职)院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专科毕业证后,于2008年秋季持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院校报到。如发现冒名顶替上学的考生,应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情况报告省招办。

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坚持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录取后的正式名单于4月20日前报省招办审查备案,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此复

附件: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

录取分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院   校

专   业

公共课

专业课

西北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

145

131

英语

200

145.5

数学与应用数学

170

13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0

119

旅游管理

120

133

兰州理工大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70

16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70

150

土木工程

170

115

兰州交通大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80

107

土木工程

180

122

兰州商学院

金融学

180

140

市场营销

165

110

甘肃农业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0

120

园林

150

120

市场营销

150

120

农林经济管理

150

120

甘肃政法学院

侦查学

131

115

工商管理

131

120

英语

132

1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18

106

甘肃中医学院

中西医临床医学

140

130

护理学

140

130

院  校

专  业

公共课

专业课

兰州城市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30

83

汉语言文学

130

135

汉语言文学(文秘教育方向)

130

120

经济学

130

95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130

108

英语

130

107

音乐学

100

120

天水师范学院

英语

160

125

小学教育

140

150

数学与应用数学

140

140

汉语言文学

140

130

会计学

120

9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0

91

河西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20

7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15

85

汉语言文学

110

91

小学教育

130

102

英语

185

122

陇东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50

110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150

1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50

90

小学教育

160

130

汉语言文学

160

90

英语

160

100

生物技术

140

90

应用化学

140

100

农学

140

120

园艺

140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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