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08]2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四川汶川县发生的特大地震,波及甘肃10个市(州)。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受灾最为严重的陇南市、甘南州的17个县(市、区)延期举行今年的高考。在甘招生的省内外普通高校以实际行动对我省灾区考生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和关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和教育部对我省灾区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维护非延考区和延考区考生的利益,顺利实施并完成特殊之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任务,现对我省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批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总体方案
我省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分别采用单独考试、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时间同步进行的办法。
(一)延考区的范围
1、陇南市9县(区):文县、武都区、宕昌县、礼县、成县、西和县、徽县、康县、两当县。
2、甘南藏族自治州8县(市):舟曲县、迭部县、卓尼县、临潭县、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合作市。
(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分解和志愿填报工作
1、招生计划分解
本着非延考区和延考区考生在选择学校和专业以及各自所占比例机会均等原则进行计划分解工作。
①招生计划按照非延考区和延考区10:1的比例进行分解。
②省外院校计划分解时,非延考区公布学校分专业的计划,延考区公布学校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和全部专业目录(包括在甘非延考区和延考区招生的所有专业);省内院校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均公布学校分专业的计划。
2、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将分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同时公布,由考生分别选择填报。延考区考生填报志愿时按照学校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和专业目录(名称)填报,以体现延考区考生与非延考区考生选择招生专业机会均等原则。
填报志愿的时间:第一阶段:非延考区考生在6月24日至28日,延考区考生在7月11日至12日分别填报提前批、第一批重点院校、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等志愿(I卡);第二阶段:非延考区和延考区考生在7月14日至18日同时填报第三批独立学院本科、第四批专科和第五批高职院校志愿(Ⅱ卡)。
二、关于录取工作安排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方式。投档时在批次线上按照第一志愿“志愿优先”、平行二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120%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一)录取的具体操作办法
为便于学校录取,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整体向后推移,录取时间上延考区与非延考区同步进行。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分别投档、学校分别下载审录、分别上传录取结果。
非延考区招生计划数与招生专业一一对应,按常规正常录取。
延考区的录取工作,省内院校公布分批次、分科类、分专业计划,按常规正常录取。对于省外院校只公布招生计划数和学校在甘招生分批次、分科类的所有专业目录(名称)。考生在公布学校的招生专业中选报专业志愿,招生学校要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延考区的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招生学校将下载后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学校对相关科目成绩、分数级差等要求确定录取考生的专业,每个招生专业的录取数量由招生学校决定。
2、招生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平行二志愿、服从调剂的顺序补充投档,直到学校完成招生计划。
3、若某校断档或没有考生报考时,调剂服从分配的考生补充投档,招生学校参照考生所报其它院校的专业情况,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进行录取。
4、独立学院本科、大专和高职批次没有服从调剂志愿,若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录取完成招生计划。
录取时,原则上分配给延考区的计划不能调剂给非延考区,也不能调走。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处于抗震救灾非常时期,应采取特事特办的录取办法,学校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确定的专业,即视为该校今年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请录取的各个环节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等予以认可。
艺术、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参照上述办法执行。省招办将按照考生的志愿,将符合学校提档要求即文化和专业双上线的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相关学校,希望招生学校增加计划录取。
5、由于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受地震灾害的影响,须组织两次考试,在招生计划、考试、录取等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在录取工作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无法预见的具体问题,如特殊类型的招生、艺术类招生等。我们将主动与相关招生院校协调,请招生院校尽力调剂增加招生计划,以便解决考生的特殊问题。
上述办法是在特定的条件下,为延考区考生制定的特殊录取的办法,请在甘招生的各高等院校和我们一起携手,克服困难,共同努力,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落实教育部对灾区考生的优惠政策,使他们真正享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二)我省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1、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军队、公安、司法、体育、音乐、美术等院校(专业)的本科、招收煤炭优秀青年的本科专业和教育部师范院校免费生本科专业以及我省附件2所列的院校。各招生院校均在7月15日网上签到,核对计划;7月16—18日录取。
2、重点及在第一批录取的院校(含“211工程”院校)。7月21日网上签到,核对计划;7月22—25日录取。
3、普通本科院校在第二批录取。7月28日网上签到并核对计划;7月29日—8月1日录取。
4、独立学院本科参加第三批录取。8月5日网上签到并核对计划;8月6日—9日录取。
5、专科院校及我省《招生通讯》公布在第四批录取的公安类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第四批录取。8月12日网上签到并核对计划;8月13日—16日录取。公安、司法、体育、音乐、美术的专科院校及专业(含高职院校)均在本批次提前投档。
6、高职院校(含三职生)参加第五批录取。8月17日在网上签到并核对计划;8月18日—21日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参加录取。
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均随录取批次同时进行。
在我省既有本科也有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任务的院校,其普通专科和高职招生分别安排在第四批和第五批次录取。
三、录取工作其它有关事宜
1、招生学校要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远程网录取工作安全畅通。
2、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网上签到,核对计划,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档任务(详见录取指南)。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等学校,省招办指定专人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办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3、当院校无法登陆我省招办服务器或无法联系时,请拨打0931—2689802。
4、远程录取院校的录取新生名册由省招办以机要形式邮寄各招生学校,各高校凭省招办审核签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办理新生入学注册等手续,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办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学生处或教务处。
5、我省今年普通高校的录取政策和规定、照顾政策、录取组织机构、录取工作程序等详见《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指南》。各普通高校的录取用户名、登陆密码等资料将通过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网上核对系统下发。
网址:教育网:http://jhhd.gszs.edu.cn/
电信网:http://jhhd.gszs.cn/
凡未收到通知的院校,务必及时与我办联系。
各学校录取用户名和登陆密码要专人保管,严禁泄密。另外,我省非延考区和延考区各批次各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科目平均分将在甘肃招办网页上公布,请各高校注意查询。
6、拟参加补录的省内普通专科、高职学校必须在8月31日以前完成新生报到入学工作,以便省招办安排对不报到考生清库,按时向教育部上报录取库,保证新生电子注册。
7、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在兰州市友谊饭店进行。
二OO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