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甘肃矿区、长庆局招生委员会,省内各高等学校:
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高等学校的招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打造高校招生的品牌,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我省决定建立“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市(州)招生管理部门和省内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主渠道建设,积极构建教育部、各级招办和省内高校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工作主渠道,坚持正面宣传、主动引导,避免炒作和误导,营造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努力为考生提供准确、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加强“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宣传与推广。“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网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gaokao.chsi.cn)是教育部举办高考网上咨询活动及集中公示有关信息的指定平台。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的招生网站要与“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链接,实现资源共享。因此,省招办将建立“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网网址:www.gszs.cn;教育网网址:http://www.gszs.edu.cn),在近日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链接。省内各高校要尽快建立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与教育部、省招办信息平台链接。
三、省招办和省内各高等学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做好平台信息的更新和发布工作,向考生及时、全面、准确地介绍有关情况。目前,省招办“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拟设政策法规、机构设置、领导讲话、考生问答、资料存盘、招生计划、报考点津、复习指导、信息波、在线咨询、招生公示等版块,将随着招生工作进程,分期分批地公布政策规定、改革动态、体检标准、录取程序、复习指导、院校介绍、志愿填报、体育艺术专业考试情况、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保送生名单、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名单、享受照顾的考生名单、各院校第一志愿投档线、录取情况等各种招生信息;各高等学校要按照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招生章程”的要求,将学校招生的基本内容与要求在网上实行信息公开,从而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招生信息平台。
四、教育部将在适当时机,举办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活动。其具体安排和要求,省招办将另行通知。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阳光高考” 信息平台 建设 通知
抄报:教育部学生司、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政府办公厅
抄送:省教育厅、省招委会各主任委员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2006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