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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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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的含义是什么? 普通高校省招生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什么是招生章程?国家对招生章程内容有何规定? 招生章程是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或高职高专)、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习形式、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男女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及其他须知等。当招生章程中的内容与国家、我省招生政策和规定不相符时,以国家、我省政策和规定为准。高等学校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 3、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各有哪些内容?怎样领取考生纸质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主要材料和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统考成绩信息(包括考生特征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这些信息通过计算机数字采集、图像采集、OMR光电阅读等方式建立。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卡、考生特征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试成绩、徒手画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区、市)招生办统一建立并保管,装有《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表》、《志愿表》、《考生特征表》等。 考生被学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4、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考生特征的加分政策?考生特征分如何计算? 今年我省的考生特征项目及照顾分数有: 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者,当地媒体有报导,社会影响大,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⑵、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的称号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⑶、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将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⑷、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⑸、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据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得由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者,报考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⑻、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省内学校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⑼、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⑽、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省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省委统战部证明,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⑾、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⑿、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子女(领光荣证),凭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省内学校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⒀、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⒁、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防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各类考生加分特征在录取时不累计,可在考生统考文化课总分的基础上加一项最高特征分,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其中第(1)至(7)条只适用于应届生。录取预科生、定向生投档时不加特征分;体育、艺术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职生”均为单独划线,在录取时也不享受考生特征的加分。今年我省各类加分特征证明有效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5、怎样理解“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投档办法? 为了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普通高校录取时,采用“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投档办法。“志愿优先”指第一志愿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的方法,这种方法体现了先志愿后分数的投档关系;“分数优先”指并列(或服从)志愿先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再按并列(或服从)志愿顺序投档的方法,这种投档方法体现了先分数后志愿的投档关系。 6、什么是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为多少? 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投档比例是以招生院校为单位,按招生院校同一批次、同一计划性质、同一科类的招生计划数投放考生档案数量的比例。教育部规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1.2,招生院校可以在此范围内确定本校的投档比例,但不能小于1∶1。 7、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根据省招委的有关规定,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原则确定为:7月8日—7月27日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院校录取;8月1日—8月10日为第四批专科、第五批高职院校录取。 8、高校网上录取有何规定? 普通高校招生实施网上录取后,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进行。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材料的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由于网上录取明确了院校、招办的职责,达到了责任明确、有效管理的目的。高等学校要成立由校长、招生办、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网上录取领导机构,专门负责录取和处理招生中的问题,使录取体制更加趋于完善,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9、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由省招办将考生的电子档案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远程异地网上录取的高校传输,各高校下载后,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并通过网上向省招办反馈录取信息。其工作流程分为七个阶段: (1)录取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即录取院校通过教育科研网登陆省招办服务器。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使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软件系统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应确定预录取专业。 (6)办理录取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只有经过省招办确认的预录、预退考生名单才有效。预录、退档名单一经确认,不能再作更改。 (7)打印新生录取名册。省招办打印出新生录取名册后签字盖章,学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10、远程网上怎样进行录取检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检查工作方法是:学校将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电子档案通过网上提交省招办,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规定,对学校提交的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学校拟录取和预退档公正、合理时,予以确定。对学校退档不合理的考生,建议学校复议,学校若坚持退档,须填写《复议书》,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11、哪些院校在提前批录取?为什么要设提前录取批次? 提前录取批次的院校有:军队、武警、公安、司法警官院校、空军招收飞行员的院校、招收国防生的地方院校、体育、艺术专业本科招生院校等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在提前批次录取的专业及院校都是对考生有特殊要求,符合一定选拔条件的考生才能报考。为突出素质教育和满足特殊专业招生的要求,便于人才选拔,将军队、武警、公安、司法等院校,空军飞行员、国防生、艺术等专业招生在第一批录取前设立提前批次进行录取,考生具备以上院校报考条件要求,均可填报这些院校及专业志愿,增加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录取,不能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正常参加第一批及以后各批次的录取,即参加文 、理科各批次或体育、艺术类专科(高职)的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特点、特长、兴趣、爱好,认真考虑,填报提前批次的志愿,会多一次选择,多一次录取机会。 12、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什么时候录取?怎样录取?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独立学院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下旬,录取工作的要求、投档办法、录取程序等与普通院校相同。不同的是独立学院只投放有志愿的考生档案,如线上独立学院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可适当降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13、“三职生”怎样进行投档录取? “三职生”指中专、中技、职业中学的毕业生。“三职生”参加省上统一命题的文化和专业课考试,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另外,安排招收“三职生”计划的学校,才能招收“三职生”,其他学校不招收“三职生”。“三职生”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投档、录取程序等与普通高校相同。 1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有何规定? 今年,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普通高等院校面向我省进行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我省的有关招生规定如下: (1)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的意思是招收不是西藏生源的考生到中国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学习,毕业后根据“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到西藏自治区就业。 (2)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招生程序如下:第一步,考生填报普通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的志愿,即填报志愿时填报了普通高等学校有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第二步,省招办向这些高校投放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与院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院校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 (3)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的考生在录取时,线上不能完成招生任务时,可以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40分内投档;在校期间的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费用方面给予补助。 (4)填报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填报,因为一旦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录取,今年再没有机会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15、招生院校对单科成绩有无要求? 普通高校都希望录取到尽可能好的生源,特别注重录取那些适合于学校或专业培养的学生,其目的是提高教学的起点,快出人才,出好人才。一般而言,在考生总成绩达到学校提档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录取专业的不同而对单科成绩的要求也就不同。如果某一单科成绩比较突出,有利于某些专业的培养,学校更愿意录取。例如,管理学、会计学等专业对数学课成绩比较看重,文秘、公关、外语等专业对语文课成绩要求较高,外语成绩则为大多数学校和专业看重。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投档线以上,学校更注意专业成绩。相反,如果考生总成绩达到学校提档线,但某一单科成绩较低受所报专业限制,学校便有理由不予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并对照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学校一般将单科成绩要求公布在招生章程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以适应招生学校的特殊要求,提高录取的命中率。 16、录取期间高校常用的退档理由有哪些? 录取期间,高校常用的退档理由有:总分低于实际录取分数线;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偏低,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外语口语成绩差,不适合学外语专业;艺术专业或体育专业成绩偏低;无徒手画,不适合学所报专业;体检不合格;色弱,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色盲,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视力差,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嗅觉失灵或迟钝,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听力差,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口吃,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身高不够,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肝功能检验结论,对所报专业受限,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本专业只招男生;本专业只招女生;军队院校只招应届高中毕业生;超龄;所报专业已录满,其它专业不服从调配;非少数民族考生;往届生;体重不符合专业要求等等。 17、高校是如何进行退档的? 高校调阅考生档案数量一般控制在120%以内,由学校具体确定调档比例,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高校不会无缘无故地退掉高分考生而录取低分考生。 一般高分考生被退档,有三种情况:一是考生的分数虽然高于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报的专业录取分数线且又不服从调剂的;二是虽然总分较高但相关科目较差;三是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总之,学校退档,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否则,省招办对该学校的退档不予同意。 18、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怎样查询? 为了方便考生尽快查询录取结果,今年省招办将会把每天的录取结果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到市(州)招生办,各市(州)招生办再将录取信息传给县(区、市)招生办,考生可直接到当地县(区)查询。除此以外,现在有很多学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的考生信息放在自己的网上,供考生上网查询,所以考生可以直接登陆自己所报学校的网站,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 19、远程网上录取怎样发放录取通知书? 实施远程网上录取后,考生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按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的邮寄通知书地址填写寄发。录取通知书由录取院校按省招办审查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发或直接按远程网上录取结束后审核定的录取名单填发。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上除了盖有录取院校的公章外,还应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否则为无效通知书。 20、收到《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有怀疑,怎么办? 近些年来,有一些普通高等学校、民办学校或自学考试性质的学校,在普通高校录取期间,为了争抢生源,不管能否录取到考生,而向考生邮寄该校的录取通知书。所以考生对收到的《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应有一定的分辨能力,如自己的高考志愿、高考成绩与录取院校有无关联,如果不能分辨真伪,最好的办法是到县(市、区)招办查询并核对录取信息,确认自己被录取的真伪。 21、如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在录取时,省招办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残疾考生与其他身体健全的考生一样,按其志愿向有关院校投档。省招办还请医院的医生在录取现场专门负责体检咨询,对高校提出的残疾考生退档理由予以审核,督促高校按国家规定录取残疾考生。 22、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有无补录? 根据甘招委《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的招生一律不得组织补录或换录。对于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公布招生计划总量10%的省内专科高职学校,经学校申请,招委会同意,省招生办公室可安排学校组织生源录取。录取时学校坚持原录取最低分数线,已被学校录取而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录。同时,高等学校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建立《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备案数据库》,这些考生除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外,还要上报教育部备案。 23、如何防范和识别招生诈骗行为? 社会上有些不法分子在招生录取期间,打着能联系“机动计划”、可以沟通关系帮助低分考生进好学校的幌子,骗取钱财。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所以,正确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对识破招生诈骗行为十分重要。 考生和家长应特别注意:一是通过正当的渠道了解招生录取信息。每年省招办对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政策等有关招生信息,通过《招生通讯》和媒体及时公开。录取结果是广大考生及家长最为关心的大事,省招生办将会通过招生部门的网络系统逐级传送到各县级招办,请考生及家长紧紧依靠当地招办了解情况,切勿上当受骗。二是不要轻信中介组织及个人拉拢生源牟取利益的行为。省招办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任何个人说自己手中有招生计划和名额都是不可能的。我省的录取工作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招生工作人员不进驻省招办录取现场,录取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信息。省招办和招生院校对录取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制定了严格的工作流程,建立了监督制约机制,规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三是考生和家长在咨询招生信息过程中,应仔细核对信息来源者的身份,如要求出示工作证、身份证等,以免碰上行骗者。四是考生和家长若发现有行骗行为者,应及时向当地招生办、公安部门和省招生办举报。 24、哪些考生需要进行公示? 今年教育部全面推行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为严格管理各种特殊形式的招生,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以下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及录取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1)外语非通用语种考生(小语种考生);(2)保送生;(3)艺术特长生;(4)艺术专业考生;(5)高水平运动员;(6)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7)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8)定向生、民族预科生;(9)符合可享受各类特征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特征项目,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 对上述各种考生的公示有助于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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