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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小语种招生工作问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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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校部分外语专业怎样单独招生? 普通高校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面向有关的重点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招生学校将招生的专业、推荐考试人数通知到指定中学,中学选拔推荐考生,被推荐的考生前往招生院校于当年的2月份左右报名,3月份参加考试,5月份进行录取。普通高校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实行由招生院校命题、单独组织考试(或学校提出其他考试要求)、提前录取的办法。文化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科目一般包括语文、数学和外语,面试的内容与考核办法,以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招生人数和考试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2。录取时,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一般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省市之间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各招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调整招生计划。招生高校将根据文化考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考生。被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当年的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后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录取前招生院校必须向有关的省级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的所有考试成绩,录取名单要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批,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2、普通高校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有哪些? 普通高校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独招生的学校有北京大学等13所院校。 各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北京大学招生专业: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印地语、缅甸语、蒙古语、梵巴语。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专业:俄语、日语、德语、法语。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生专业:俄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专业:德语、俄语、法语、日语、朝鲜语、老挝语、缅甸语、西班牙语、荷兰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泰国语、瑞典语、意大利语、捷克语、马来语、印尼语。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专业: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专业: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马来语、尼泊尔语、希伯莱语、荷兰语。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专业: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葡萄牙语。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专业: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阿拉伯语、朝鲜语、意大利语、俄语、葡萄牙语、泰国语、印尼语。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专业:俄语、日语。 山东大学招生专业:德语、日语、俄语、朝鲜语。 四川外语学院招生专业: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专业: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泰国语、印尼语、马来语、朝鲜语。 黑龙江大学招生专业:俄语。 ③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推荐的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④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⑤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⑥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⑦试点学校的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招生,不纳入本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方案,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控制在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由试点学校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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